总坐火车,去年就想弄个掌机,一直未能如愿。因为是任fan另外也不打算投资太多,就没有考虑PSP。
于是向老婆大人申请了一笔拨款,败了一台NDS。买的时候都没有考虑那么多,也不知道这机器什么配置,只想任天堂的游戏机总不会太差。拿到手里才发现这个东西真的很好玩。
DS的意思是Dual Screen,两个屏,下屏是触摸屏,可以用笔或者手去按。玩的第一个游戏是任天狗,感觉太奇妙了,用笔摸狗,就和用手摸一样;因为有麦克风,就可以用口令来控制狗,可以用嘴吹泡泡。真的是创意呀,比单纯用手柄玩游戏舒服多了。
另外,还可以玩所有的GBA游戏、FC游戏,所有童年的记忆都可以找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