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宗教(一)

此系列文是旧文新发,但还是初稿,还在改。

我所喜爱的人物里,他们信仰的宗教各有不同。

孙中山,许多人争论他的信仰,但有两点是毫无疑问的:第一,他在教堂正式受洗成为基督徒,且终身没有发表退教的声明;第二,他是天赋人权的身体力行者。

本杰明·富兰克林,从自传里可以很清楚看到,他是一个信奉上帝的自然神论者。简单说,他按基督徒的某些方式生活,但拒绝加入教派团体。他参与起草《独立宣言》,人类智慧的伟大结晶。

伯特兰·罗素,是一个不可知论者,他对爱情渴望,对知识追求,对人类苦难同情。他极力的争取离婚和再婚之权利,为性解放拉开一个序幕。他写过《我为什么没有成为基督徒》。

海伦凯勒,她在《我的信仰》一书中,很明确的写明了,尽管她瞎了,但她对上帝的爱坚信不疑。一个瞎子读的书比我们都要多。

林语堂,出生在基督徒世家,却对儒教、佛教深感兴趣,但这个矫情的人,最后成了一个基督徒,还为此写了一本书《从异教徒到基督徒》。

辜鸿铭,坚定的信奉儒教,坚定的支持一夫多妻,坚定的喜爱三寸金莲。他向西方翻译和推介《论语》等中国古代著作。

并非喜欢借名人的口,但我也算尽力查阅了资料的方方面面。有的人在反对基督教时,引用爱因斯坦的话,他信仰的是掌管万物秩序的上帝,而不是在天上听人们祷告的上帝。插一句话说,这还是信仰上帝,他是个犹太人。可是,爱因斯坦对于唯物主义尤其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主义的批判要多的多,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就是个娱乐货。爱因斯坦赞扬过释迦摩尼的哲理,而从未赞扬过烧香拜像。

有一个问题是,不是说信奉什么宗教,就能按照本子办事儿的,尤其是男女问题。比如孙中山,一辈子娶了多少个女人就像一个谜,除原配和众所周知的宋庆龄不说,36岁的时候娶了一个15岁的日本小姑娘,这种事儿和基督教是格格不入的。托尔斯泰是个狂热的基督徒,可是他一辈子不知道多少女人,包括嫖妓,嫖完了哭,哭完了嫖。倒是罗素那种人比较潇洒和正直,老子追求幸福,老子不信教,该离婚就得离婚,读他的书感觉特真实,真是一种享受。

大人物往往是一边批判道德沦丧,一边道德沦丧,普通人的批判没人听,只好直接道德沦丧。信仰就成了个夜壶,接了还得倒出来,慢慢的,泱泱天朝,夜壶有许多,信仰没几个。最盛行的其实还是李宗吾先生的厚黑教,但有一点他可能万万没有料到。他说“如果众人厚黑,而唯你清廉,那么你就发达;如果众人清廉,而唯你厚黑,那么你就发达”,现在的情况是,众人厚黑,你需要做到超厚超黑才能发达,清廉的话,反而被抛弃了。

那么宗教是否没有用呢?有用。

对于男人而言,追求女人是一种基因带来的原始冲动,于是必须要有钱,有车,有房子,这样就有女人,延续基因繁衍下一代。在原始冲动以外呢?许多人一辈子以挣钱泡妞为业,处在动物意识之中,那固然让人羡慕,可也有许多人做不到,在那之外要做些什么有价值呢?做事以什么为准则呢?我们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?我们死后去到什么地方呢?

这些问题只有宗教上有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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